日前欧洲议会工业委员会否决了关于加快欧盟农化产品登记进程和改善数据保护条例的建议。对此欧洲作物保护协会 (ECPA) 表示了极大的关注。但是工业委员会支持欧盟关于进口部分杀虫剂以及开发一些非主要作物使用的农药 产品,对此 ECPA 也表示赞同。
欧盟委员会建议对欧盟农化产品登记手册( 91/414 )进行修改,欧洲工业委员会于今年 5 月对此进行了讨论。欧洲议会农业和内贸委员会已经提出了三项修改条款,环境委员会将对此进行讨论,然后按照欧盟委员会计划再提请议会进行讨论修改。
工业委员会成员同意限制性修改条款以加快新活性组分的登记速度。他们建议草案修正报告( DAR )的起草时间由原来的十二个月缩短成十个月,甚至缩短至八个月,但是被另两个委员会成员否定。另一项修改建议,即临时“限制性”登记的 DAR 起草时间缩短为三个月,同样也被否定。农业行业对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撤消新农药活性三年登记时效的建议非常表示赞同。
工业委员会同样还支持另一项建议,即取消登记数据仅仅用于活性组分申请更改和更新研究的决定,工业委员会认为此项建议一旦得以实施,无疑将会给予欧洲中小型企业重大帮助,但是该建议遭到欧盟委员会的反对。工业委员会则坚持拒绝登记时效修改成五年的建议。
然而工业委员会各成员国却支持欧盟委员会关于危害性物质的分离标准,修正案中关于阻碍某些危害性高的活性组分评估的措施受到工业委员会的强烈反对。
但是工业委员会各成员国同意其他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建立新的平行进口渠道的欧盟系统的建议。该系统将用于确认进口产品是否与已登记注册的产品相似,但是平行进口产品进行再包装是不允许的。
工业委员会还建议设立一项基金以支持某些适用于非主要作物的产品登记工作上。该基金将主要来源于农药产品的税收上,其他部分则来源于非主要作物产品的数据保护延期更改为最多至三年;减少因研究机构进行残留分析而产生的数据更新成本;允许已生成数据使用于具有相似植物保护性能的产品应用登记上。
其他修正案也旨在促进欧盟委员会关于低危害性产品登记工作上。议会各成员国对“低危害性”进行了重新定义,降低了“清楚性和客观性”的标准,这些标准曾拒绝一些活性组分归入某危害性分类当中,并被怀疑影响内分泌。委员会声称,如果按照这个新的标准,那么约 25-30% 的活性组分将会认为属于低危害性。欧盟委员会曾建议将低危害性产品的十年标准数据保护期延长至十二年,工业委员会则建议延长至十五年。
欧洲议会各成员国建议成立一个新登记目录以备危害性降低的产品使用。这类产品可能至少含有一种上述“低危害性”活性组分或相比已登记产品“正在考虑危害性减小”的活性组分。新目录的产品将获得比较优惠的条件,比如数据保护期延长至十二年、减免税收等。
专题策略 ……
欧洲议会工业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还对农药使用的专题讨论达成了最后一致。 ECPA 警告说,欧盟委员会关于税收和 IPM 证书的修正案仍有疑问。因为欧盟委员会建议各成员国允许:除了手册 91/414 中新增的那些非化学组分及低危害性或危害性降低的产品以外,对各农药产品征收农业税;鼓励使用危害性少的作物保护产品并给予补助;对农药产品征收国家税收以保护他们的利益。另外,欧洲议会各成员国还表明,国家 IPM 政策以及优良的产品售后服务也应该倾向于保护那些非化学组分的技术产品。
然而, ECPA 总结说,一些修正建议案仍保留了某些常识内容和可操作性建议。工业委员会曾投票决定,所有在敏感地区限制和禁止使用农药的规定必须先进行危害性评估,而且他们还建议修正案中可削减关于用量减少的那部分内容。还有一项修正内容,提出将缓冲区域减小到离水域 10 米左右的位置,但是遭到欧盟委员会的限制拒绝,委员会仍旧要求保持在“适当的”位置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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